?? 经社区居委会调查、审核、评议、公示,区政府复核、公示,市民政局和市住建局等部门第三级审核,以下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和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联系反映,联系电话:0796-8311606。
附件: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名单.xlsx